遵照政府部門之規定,雲浮仙觀於2024年重陽節期間實施人流及車輛管制,詳情如下:
- 重陽節(正日)10月11日(星期五) 開放時間: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。
- 本觀實施單向人流及車輛管制,不設車輛停泊服務。
- 重陽節期間本觀將設立問卷調查。
- 屆時敬請各善信遵從工作人員指示。為避免人多擠迫,善信亦可考慮於其他日子前來本觀參神祭祖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雲浮仙觀
2024年10月
現時本地私營骨灰龕位的營運受2017年6月30日刊憲生效的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》規管。
雲浮仙觀根據上述法例,已經成功獲發牌委員會批出牌照 (牌照編號:6294230013)。牌照的有效期由2023年5月8日至2030年5月7日。
雲浮仙觀現正重新接受認購登記。如欲查詢詳情,請致電2472 1119 與本公司職員聯絡。
雲浮仙觀
2024年4月

雲浮仙觀座落元朗流浮山,創建於八十年代初,園區設有一所道教雄偉大殿,供奉道祖太上老君及呂祖先師;骨灰安置所包括承德堂、餘慶堂及百花臺;以及青華堂瓷牌室。雲浮仙觀佔地三萬多平方米,依山臨水,峯巒環抱左右遠眺對岸蛇口,山嶺廻拱,龍脈雄渾,茂林青葱,蓮沼古泉,青松綠竹。在此風水佳地,以神明庇佑之福蔭,供先人優逸安放,讓子孫親友慎宗追遠,秉承傳統孝義美德。
目前,本地私營骨灰龕位的營運受2017年6月30日刊憲生效的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》規管。雲浮仙觀根據上述法例,已經成功獲發牌委員會批出牌照 (號碼6294230013) ,有效期由2023年5月8日至2030年5月7日。



雲浮仙觀在八十年代初建立,為一所道教寺廟。觀內三座主廟宇分別供奉太上老君、呂祖先師、太乙真人及福德神。廟宇採用中國古典美學建築技術,外型宏偉壯觀,雲浮龍壁色彩斑斕,壁上的九條彩龍栩栩如生,構出莊嚴與清雅兼備之氣象。



現時本地私營骨灰龕位的營運受2017年6月30日刊憲生效的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》規管。
雲浮仙觀根據上述法例,已經成功獲發牌委員會批出牌照 (牌照編號:6294230013)。牌照的有效期由2023年5月8日至2030年5月7日。
雲浮仙觀現正重新接受認購登記。如欲查詢詳情,請致電2472 1119 與本公司職員聯絡。
2024年清明節人流及車輛管制安排
遵照政府部門之規定,本觀於2024年清明節期間實施人流及車輛管制,詳情如下:
- 清明節(正日)4月4日(星期四)開放時間: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。
- 本觀實施單向人流及車輛管制,不設車輛停泊服務。
- 清明節期間本觀將設立問卷調查。
- 屆時敬請各善信遵從工作人員指示。為避免人多擠迫,善信亦可考慮於其他日子前來本觀參神祭祖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雲浮仙觀
2024年3月
2023年重陽節人流及車輛管制安排
遵照政府部門之規定,本觀於2023年重陽節期間實施人流及車輛管制,詳情如下:
-
重陽節(正日)10月23日(星期一)
開放時間: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。 - 本觀實施單向人流及車輛管制,不設車輛停泊服務。
- 屆時敬請各善信遵從工作人員指示。為避免人多擠迫,善信亦可考慮於其他日子前來本觀參神祭祖。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雲浮仙觀
2023年10月

星期一至日
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正
清明節及重陽節(正日)
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
搭乘元朗(泰豐街)
往輞井圍
新界專綫小巴路線35
途經雲浮仙觀。
聯絡資訊
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約份第129約地段第1857號A段,第1857號餘段,第1858號及第1859號及毗鄰政府土地
(短期租賃協議編號:STTYL0181)
電話:(852)2472 1119
電郵:info@wanfausinkoon.com.hk
雲浮仙觀的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日,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正。
清明節及重陽節(正日),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。
如有特別安排,將會預早於網站公告詳情。
到訪雲浮仙觀無須預約,如需其他活動服務,請預早與雲浮仙觀辦事處聯絡。
場內設有少量車輛停泊位置,清明節和重陽節期間不設車輛停泊位置。
場內允許燒香燭、冥鏹,設有環保爐供善信及有需要人士化寶,化寶前必須把含有塑膠物料清除。場內有少量祭品售賣,如有需要亦可以自備到場。
雲浮仙觀除了是一所宗教場所外,還設有骨灰安置所,可提供先人安放骨灰,供後人拜祭。
雲浮仙觀的區域分為宗教場所、骨灰安置所及園區三大區域。
雲浮仙觀原為道教寺廟,提倡向善理念,歡迎不同宗教信仰人士參觀及交流。
場內並沒有餐廳或食物供應,場內設有自助收費汽水機服務。
到訪者以尊重先人為重,在場內保持清靜,嚴禁喧嘩,遵從場所張貼的守則,保護場內的設備設施。
雲浮仙觀設有骨灰安置所,本觀於清明節及重陽節前後等繁忙日子, 設有人流及車輛管制安排。
如欲購置骨灰龕位,詳情請留意網站發佈
的消息。
骨灰龕位的價格與類型,詳情請留意網站發佈的消息。
龕位安放權銷售後,將會按照合同內容訂明提供售後服務,詳情請參閱《出售龕位安放權及提供相關服務的協議》。
詳情請參閱《出售龕位安放權及提供相關服務的協議》第14點“轉讓/繼承” 。